索 引 號:
035200000/2023-01156
信息分類:
2022人大建議
發(fā)布機構:
大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發(fā)布日期:
2022-12-29 10:20
標題:
大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市十六屆人大一次會議第040號建議的答復
文號:
時效:
大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市十六屆人大一次會議第040號建議的答復
發(fā)布時間:2022-12-29 10:20
來源:大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尊敬的鄭薇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關于排查企業(yè)全員繳納社保的建議”收悉。經我們認真研究后,現(xiàn)答復如下:
一、您的這一提案很有現(xiàn)實意義,部分企業(yè)未全員繳納社保的確有各種各樣的困難因素。為了解決企業(yè)困難,關愛民營企業(yè),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晉人社廳函〔2022〕1036號)文件精神,企業(yè)養(yǎng)老保險緩繳期為2022年4月至12月,失業(yè)保險緩繳期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底。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政策到期后,可允許企業(yè)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補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條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以上答復您是否滿意,如有意見,敬請反饋。
感謝您對政府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并歡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寶貴意見。
大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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